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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7日,路桥投资公司机关党支部召开专题理论学习会议,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请示报告制度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一系列举措不断加以健全和落实。《条例》的出台,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具有重要意义,为开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有利于推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研读《条例》,严格遵守《条例》,准确把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政治责任,要从自身做起,带头贯彻落实《条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要把执行《条例》作为管党治党的利器,更好发挥这一重要制度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推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并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观念、组织观念、纪律观念,从而使全面从严治党真正落细落小落实。要把执行《条例》作为检验党员能力水平的试金石,更好地把履职尽责、担当有为的导向树起来。要把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严格规范程序,既牢记授权有限,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又牢记守土有责,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